大案· 寶馬山配水庫一帶
寶馬山雙屍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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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5年4月20日,一對就讀港島英童中學的英籍中學生情侶,相約前往北角賽西湖公園一帶後失蹤。翌日,晨運人士在當時仍屬荒地的寶馬山配水庫附近發現兩人遺體。驗屍顯示,男事主雙手曾被反綁,全身傷痕累累;女事主曾遭性侵犯,傷勢同樣慘重。
警方懸紅緝兇。約半年後,線報指有人在渡輪上吹噓曾殺死外國人,並穿上屬男事主的球鞋。1985年11月,五名涉案男子先後落網,當中包括未成年被告。控方指五人當天途經現場,先搶掠,再對女事主施暴,並以木棍等物持續虐打二人至死。
1987年,陪審團裁定各被告兩項謀殺罪成,法官依例判死刑。1992年死刑按慣例獲赦免,成年被告改處終身監禁;未成年被告則須待當局釐定實際刑期。主權移交後,有關刑期由行政長官確定,其中一人最低刑期定為二十七年、另一人為三十五年。
案發地點其後發展為住宅及公園,案件仍不時被重提,成為八十年代最受注目的童黨殺人案之一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報道整理,非庭審結論;人名單位已去識別。詳見 免責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