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· 東頭(二)邨
東頭(二)邨勸架被推跌致死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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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29日晚上6時許,黃大仙東頭(二)邨一間便利店外,多名男子聚集飲酒期間發生爭執。一名59歲男子上前勸交,被人以雙手推向胸口,向後跌倒,後腦著地,當場口吐白沫、耳部流血並失去知覺。他送院後證實腦內出血,延至同月31日凌晨不治。
據法庭披露的案情,一名曾在東頭邨經營回收店的男子,與當晚在場飲酒的另一名男子早有積怨,兩人於2023年9月曾在同一地點打架並雙雙被捕。案發當晚,該男子致電33歲兒子到場,兒子與另外兩名男子包圍對方質問,死者見狀上前勸阻,卻被兒子推倒。兒子其後離開現場,再到警署自首。
兒子被控普通襲擊及誤殺兩罪,2024年2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2025年8月8日,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,法官指被告無意殺人,但其行為令一名無辜者喪命,加上他有搶劫等案底,以監禁4年為量刑起點,因認罪減至監禁2年6個月。
來源:綜合媒體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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